因工作需要,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择优招聘35名合同制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护理人员35名。其中助产士2名,男护士5名(符合录取条件的男护士不足5名时不增补)。
1、思想政治条件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团结同事,协作能力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较高的护理专业知识和较娴熟的护理技术水平;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2、学历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护理或助产大专及以上学历(指第一学历,不含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历)。
3、年龄 年龄18周岁以上,全日制护理或助产大专学历年龄至25岁(199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28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缺陷。青霉素过敏试验阴性,无药物过敏史。
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来院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替代等方式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未注册者提供护士资格成绩合格证明。
⑤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⑧应届毕业生被录用者,须在2020年7月1日前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交人事科审查备案(同时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录用。
2、全日制统招二本及以上学历或符合招聘条件的男护士采取面试加临床试用的方法录用。
6、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有隐瞒病史者责任自负。
7、试岗录用 体检合格者方可安排试岗,试岗合格方可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劳动合同书》。签订1年合同期(见习期)。其人事档案委托湘乡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3、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学历加5分(提供高中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经医院同意签订延长见习或就业见习协议,每见习1个月加0.1分,时间最长只计算1年(1.2分封顶)。
6、加分方式:分考核阶段进行加分(总加分的50%加入理论考试阶段,总加分的25%加入操作考核阶段,总加分的25%加入面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