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增加一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增加一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湖南省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湘卫职改办〔2020〕1号)和《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湘卫职改办〔2020〕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1、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12-15日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1-15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12、13、19、20、26、27日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4-27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进行网上预报名,如果一线人员年初已经报名,但现场确认未通过的,请重新打印报名表,递交报名材料。请各单位于6月22日前收齐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材料,各报名点将于6月22-30日进行现场确认与缴费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

  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现有初级职称或无职称,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达到国家或省内合格标准直接予以聘任,所在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可先行聘任,再逐步消化。省内合格标准为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当年或上一年度连续两年同一专业、级别四个科目考试成绩在全部达到国家合格线分。达到省内合格标准并被聘任相应年限的初中级人员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或全省统一的卫生系列职称(“省卫高”)须先取得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前一级职称;达到省内合格标准并被聘任相应年限的中级人员可申报高一级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基卫高”)。

  报名条件除以上优惠政策外,其他条件必须符合报考职称的相关规定。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止。

  请各报名点于6月30日-7月3日将考生报名材料送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由单位或报名点签字“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的为查询结果)或学历认证报告,如果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的有效期没有达到复审时间,则考后复审时需要重新提供此项材料。

  平江县卫健局、汨罗市卫健局、华容县卫健局、湘阴县卫健局、临湘市卫健局、岳阳县卫健局、

  岳阳楼区卫健局、云溪区卫健局、君山区卫健局、屈原区卫健局、经开区卫健局、

  岳阳考点(市卫健委)提供咨询服务,对报名点报送的确认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接受考生现场确认。

  关于调整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增加一次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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