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德宏州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来源: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 发布时间:2020-06-19 19:30:12点击量:
根据《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德宏州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笔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到3:1开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笔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1开考的,可等额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含经“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等《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须知》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及6月14日后的“云南健康码”扫码截图打印件一份。
4.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以及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在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须于2020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资格复审。
5.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于2020年6月18日24:00前向资格复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说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报考岗位名称和代码、放弃原因、本人签名(按手印)。书面说明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不按规定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20年6月21日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填写好的《2020年德宏州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考试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到面试地点报到。经测量体温不高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区域,体温异常的考生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办理。
2.候考。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按报考岗位进行考试顺序抽签登记。
4.成绩计算。面试考官每组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按百分制赋分,采取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个成绩的平均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5.成绩通知。考生面试完毕,由引导员引导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当后一名考生面试完毕,前一名考生返回考场听取本人面试成绩,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面试结束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面试成绩。
6.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则无论其笔试成绩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招聘环节。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1开考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面试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物品必须按规定放到指定位置,否则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3.所有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进入考场只报本人面试代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姓名,一经透露面试成绩扣减5分。
5.考生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结束后,须迅速离开面试场区,不得在周围滞留。
1.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