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率先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体检常规项目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明日起施行,每日商报讯 昨天,《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启动会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从明天(12月1日)起,该条例将正式施行。
会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张平透露,据流行病学调查,我省精神障碍总患病率为17.3%,推算全省各类精神障碍患者900余万,其中约60万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神疾病负担在疾病总负担中居第一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患者及其家庭因病致贫返贫情况比较突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和心理行为问题导致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的安全稳定带来影响。
条例的制定就是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方向性指导,以立法促进心理健康、温暖精神障碍患者。据悉,条例共三十条,包括政府责任落实、服务体系建设、心理健康促进、预防治疗康复、保障措施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也做出了创制性规定,包括要深化社会心理服务、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体检常规项目、规范心理咨询服务,等等。同时,条例也对我省精神卫生社区康复体系建设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以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二是明确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一家政府举办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三是要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有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应当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新建城乡社区服务机构、政府投资新建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应当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功能,鼓励已建成的城乡社区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创造条件,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四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
关心精神健康的市民还可以通过支付宝APP搜索“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心理专题测试、关注健康科普内容,并获得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