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号)要求,我委制定了《海南省开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完成监督检查任务,准确填报监督检查汇总表,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
1.《精神卫生法》公布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市县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基础设施、设备配置、经费保障、建章立制等情况。
2.《精神卫生法》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市县(区)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依法履职尽责情况,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心理健康促进、精神障碍预防、发病报告、信息共享、社区管理、诊疗服务、监督执法等工作情况,以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情况等。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相关配套文件制定、市县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
2.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卫生许可、疾控机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监督机构日常执法检测,以及公共场所技术服务机构考核评估等情况。
月)。各市县(区)根据统一部署,及时制订本辖区《精神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二)自查阶段(7-9
各市县(区)要按照监督检查内容进行自查,特别是要对照监督检查汇总表逐项逐条搞好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抓好整改落实,促进问题解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并通报相关部门。(三)总结上报阶段(
月)。各市县(区)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汇总相关情况,整理督查资料,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监督检查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我委综合监督处(含电子版)。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四)抽检阶段(
月)。我委将在10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市县开展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查检工作进行抽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责任到人,抓好落实。要指定联络人,并于6
20日前将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二)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按时报送总结报告及监督检查汇总表,如有延误或敷衍等,将通报批评。
万元,比2012年度增加万元;市级专项经费万元,比2012年度增加万元;县级专项经费万元,比2012年度增加万元;
个,有财政拨款的机构个。2014年财政拨款共万元,占编制人员费用的比例%。财政拨款占编制人员费用的比例最高为%,最低为%。
个,其中:卫生计生部门个,民政部门个,公安部门__个,民营机构个;覆盖区县个;空白区县个。其中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设立精神科或心理科(含门诊)的个。检查县级综合医院个,设立精神科或心理科(含门诊)的个。
个,2012-2014年共宣传及培训场(班)次,参加人次(其中省级期人次;市级期人次;县级期人次)。
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个(其中省级个;市级个;县级个)。21.发生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实时通报
个,2014年参加康复活动患者人次。31.2014年,残联组织提供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服药救助
个其他社会组织或机构购买服务,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2014年累计投入资金元。
所,开展精神医学专门人才培养医学院校所。2014年精神医学专业毕业人,其中本科生人,研究生人。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包括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急性住院治疗的主要机构,承担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等任务。
2、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简称精防机构):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辖区内指定一所具备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或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中心,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以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的项目工作。
3、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为精神障碍患者中的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低收入人群、复原退伍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集中救治、救助、护理、康复和照料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
年度国家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注:抽检结果由监督中心通过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