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法心理健康教育成大学新生必修课,面向大学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高校每个校区要建成1个省级合格心理咨询室,每周个体面询时间不少于30小时,其中保证晚上开放2-3小时;高校每个二级院(系)应建成1个标准成长辅导室,完善成长辅导制度……近日,省委教育工委出台了《加强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强调高校要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水平。
《办法》明确指出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作为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授心理调适技能的主渠道。面向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面向其他年级学生(含研究生)开设选修课程,编写选修课教材;开发建设精品网络课程、微课。
为了帮助更多的高校大学生拥有健康心理,《办法》还要求建立湖南省高校心理援助平台,有条件的高校可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探索建立网络心理健康教育新媒体平台。完善校、二级院(系)两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平台,建好用好心理咨询室和成长辅导室,构建两级联动机制,提升育人效果。建立家校联动平台,持续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传授心理调适技能;辅导员或班主任、导师每学期与家长直接沟通1次以上,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状况和心理发展状况。
《办法》指出,高校要按照师生比1:4000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的比例,配齐配强在编在岗专职教师;新聘专职教师应具备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学科背景。
此外,《办法》明确规定要按照生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项单列,专款专用。按照不低于100平方米/6000名师生的标准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心理咨询室;二级院(系)成长辅导室应具备开展个体辅导和团体辅导的功能。要建设校内外心理素质拓展基地,培育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案例。支持高校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