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招医学类人员27人公告!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关于扩大宜宾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有关政策的通知》(宜人社发〔2017〕1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职称)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应具有医学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含试用期)及以上。
应具有医学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人员,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含试用期)及以上。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人员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表》。
3.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406室(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金鱼井街2号),联系电线.报名时所需材料: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报考者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招聘中,资格审查由翠屏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领取综合面试通知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406室(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金鱼井街2号)领取。
此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考评方式,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具体的方式详见《岗位表》。综合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综合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发布综合面试成绩。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按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1.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其中,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3.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翠屏区卫生健康系统最低服务期6周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按不低于1万元/年支付基本违约金。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此次所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为“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相关网站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核、聘用等,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