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贵港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70人公告?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2个岗位270名医疗卫生机构专技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0日至2002年6月9日期间出生);面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招聘的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2.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贵港市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本次招聘涉及处罚处分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
2.获得国家承认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生源地或2020年6月10日前常住户籍为平南县。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8:00至6月15日17:00。
1.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对所提交的审核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应聘资格。
2.严格按照《2020年贵港市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内容规范填写。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非实名制“定编定岗不定人”服务期满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2020年贵港市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拍照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名材料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详见《计划表》。
1.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如达不到1:3比例,需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实际参加报名人数开考。岗位开考比例为1:1时,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按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毕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5高校211高校普通院校)在职本科毕业生。学历相同的,按职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职称相同的,以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资格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的,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招聘岗位相关能力。
2.面试考官的组成和资格。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抽取考官、考场。
3.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场所的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20年贵港市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面试前14天个人每天活动轨迹记录表》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4.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化验结果和证明。
1.免笔试招聘岗位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毕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5高校211高校普通院校)在职本科毕业生。学历相同的,以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的确定考核。
2.直接考核招聘岗位根据职称从高到低、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和业务能力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人选。
3.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原证件进行复核。对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1.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1.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人员使用聘用医疗技术人员控制数管理,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办理入编手续,实行同岗同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员,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进行管理,实行同岗同酬。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驻县卫健委纪检组将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020年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cz.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