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金羊网讯 记者周聪报道:粤港澳大湾区互融互通又有新进展,近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该方案将从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各领域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等三方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构建开放的粤港澳职称评价机制,逐步实现粤港澳三地职称评价对接。在职业资格认可方面,重点在旅游、医疗卫生、建筑规划等专业领域创新升级,在教育、律师、会计、社工和专利代理等专业领域取得突破,拓宽技能鉴定“一试三证”职业范围。
到2025年,粤港澳三地职业资格互认政策衔接和服务协同初步实现。粤港澳人才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三地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人才有序顺畅流动、便利执业成为常态。
该方案将从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各领域职业资格认可,促进港澳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评价融合发展机制等三方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自由流动。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广东省将从制度上持续推动医师、教师、律师、建筑规划师、专利代理师、注册会计师等多个行业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便利化执业。以今年实施的港澳导游及领队认证培训为例,由于报名人数较多,培训由原定两期培训扩大至五期,每期60人,共培训约300人。
在职业资格认可方面,方案坚持以“分类有序、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作为基本原则,提出建立不同领域、不同职业、不同层次的资格认可机制,先期选择市场成熟度较高、社会需求量较大和社会重点关注的专业领域,成熟一个推动一个,以单边认可带动双向互认。
在职称评审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将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特别是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片区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港澳专业人才按照属地和就近原则申报职称评审。
那么港澳专业人才如何申报评审职称?《实施方案》明确,对于港澳专业人士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
港澳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明确,将全面落实港澳居民凭居住证报考职业资格考试,鼓励支持港澳专业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就近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土地登记代理人、专利代理师职业资格考点。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设立导游资格培训和认证试点,提供优质考务服务,面向港澳专业人才开展专场考试。
与此同时,广东还将在医疗、建筑、中小学教师、律师、注册会记师、社工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港澳的开放力度。允许行业相关从事人员在粤多个粤多个执业地点执业。并可享受与内地企业和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