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南东方市考核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招39人】!按照海南自贸港建设精神,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球考核招聘卫生健康系统39名事业编制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核招聘市人民医院、市东方医院、市中医院相关岗位共39人(详见附件1《2020年东方市考核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1.招聘的人员纳入用人单位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职称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
2.按副高级职称年薪20万、正高级职称年薪30万的标准,由市财政在当前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上补足差额薪酬,并统发到用人单位。
聘用人员薪酬含当前事业单位工资和差额薪酬等2部分。当前事业单位工资按现行工资渠道发放;差额薪酬由用人单位制定考核方案,每季度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发放差额薪酬。
5.市外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2020年东方市考核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信息通过海招网、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提示通过注册后,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岗位表等,根据自身实际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线年东方市考核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名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应聘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属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需上传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主管单位的还需经主管单位同意);
(4)《2020年东方市考核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自2020年6月26日上午8:00至7月5日上午12:00止。未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的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若出现电话无法接通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3)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职位表等,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4)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