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企事业单位硕士学位以上毕业生中级职称定职(备案)工作的通知?依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48号,我科将于7月22日至7月29日开展2019年度全市企事业单位硕士学位以上毕业生中级职称定职(备案)工作(不含教育)。为了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3.考试专业只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审核备案表》,不使用平台申报;
4.教育系列研究生定职将同步减少本单位2019年度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的空岗数。(教育系列此次不含,具体时间待下一步通知)
2.第二步单位初审、通过后提交上级审核:申报单位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完善信息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平台填写审批意见——打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定职表》2份(单位盖章)——通过平台向我科提交定职申请;
3.第三步现场审查纸质资料及平台提交申报信息:按通知要求,根据时间安排表准备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审查;
4.第四步审查合格,平台打印表格上报盖章:现场审查合格的,通过平台打印带有我科审核意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定职表》3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后到我科盖章,定职结束。
准备好纸质材料及备案表、电子名册等资料,按要求装订,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现场盖章,备案结束。
2.事业单位人员提交人事关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认定单、机关及事业单位落编通知单、引进人才通知单等;
3.企业和人事代理人员提交劳动合同、上年度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县、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4.有执业许可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资料,如中小学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会计人员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
5.事业单位需提交近期岗位设置方案,复印件1份(需主、辅系列设置清晰);
6.硕士研究生定职(备案)名册纸质2份(加盖单位公章),需U盘携带电子版上报(附件2)。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打印的,单位已审核通过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定职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此表中“主要业绩成果”一栏必须认真填写,简单明了,不要超出打印范围);
2.事业单位管理账户下打印的表5“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加盖单位公章);
3.空岗报告。(空岗数需除去参加2019年度中高级评审通过人员数;市直属事业单位需说清预使用中级定职的空岗情况,单位盖章和主要领导签字;县区需出一份整体的报告,内含本年度中级定职所属各事业单位空岗情况,县区人社部门盖章和主要领导签字。)。
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需认真负责,把好初审第一关,应严格按定职备案政策审核把关,对于学历不达标、工作年限不足、专业不对口、单位无空岗等明显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一律不予申报。
(一)材料装订:初次申报请将所有材料放入档案袋中,侧面与正面用黑色粗笔,写明单位,申报级别事项。如:三医院研究生中级备案2人;文广新局申报研究生中级定职3人。
各县区申报中级定职或者备案时,按单位用档案袋封装并标注单位名称,如:让胡路区**单位。每个区属单位再按申报人数一人一装订;
(二)单位审核意见需规范填写,审核意见括号内必须在明确专业技术系列的基础上划分定职小专业。如:经审核,同意聘任工程师(环境监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二〇一九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三)申报单位如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需依据新的编制、岗位完成岗位设置、原有人员划转工作的基础上,测算岗位数后申报定职(备案)。
·2019年度大庆市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