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规定,现对2018年度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195名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分为单位公示和网上公示两部分。

  本次通过评审的申报人(名单附后)必须通知所在单位进行单位内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2018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公示》(附件1,根据被公示人实际情况将“正高级/高级”改为“正高级”或“高级”,下同)于即日起至2019年3月29日(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期间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于2019年4月1日送深圳市财政局附楼一楼办事大厅1号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即日起至2019年3月29日,对本次评审通过的申报人进行网上公示。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通过人员的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取得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深圳市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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