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5号)文件,2017年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5分,我市2017年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人员已经审定,合格人数为106 名,现予公布(
请尽快将合格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本人。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文件,上述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根据电子证书上线进度安排,自主下载打印个人电子 ,该证书可作为省内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