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成绩查询入口!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疑问:报考临床医疗类中级专业与持有的医师资格证书类别有什么关系?解答:医师资格证书类别分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和口腔四大类,各类证书可申请各自的执业范围。
报考临床医疗类中级专业前提是要能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如持有口腔类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骨外科学中级(要求临床类的医师资格),反之亦不行。
疑问:广东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办法是什么?成绩有效期是几年?解答: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1、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三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通过资格复核,方能取得资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事宜:各市证书发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省直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疑问:广东药学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确定了吗?分数线是多少?解答:原则上按试卷满分的60%确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685号)精神,自2016年起,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原则上按照试卷满分的60%确定。
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月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广东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成绩复核事项: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疑问:卫生资格证书有效范围是什么?解答:是全国有效的。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1.考生向所在的考点提供申请补办成绩单的材料,包括本人申请报告(务必注明需补办成绩单的年度)、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丢失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2.各考点受理考生补办成绩单申请,审核盖公章后寄至考区。3.考区于每月15日前将汇总的补办申请寄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审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办的成绩单寄至考区。备注:1、此项业务为免费服务。2、补办仅限于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年考试的成绩单。
卫生资格考试不同专业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合并计算吗?答:根据卫生资格考试成绩管理规定,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卫生资格考试成绩管理规定如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