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夏贺兰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宁夏贺兰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为加强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疾控专业技术队伍,夯实我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基础,根据县委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贺兰县卫健局编制外专技人员招聘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心岗位设置需求,现发布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专技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根据专业岗位设置需求,计划招聘6名;其中检验检测2名,公共卫生(临床医学)4名。

  检验检测岗位:全日制统招,医学检验或卫生检验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熟练检验技术、具有专技资格证书者为加分条件。

  公共卫生岗位:全日制统招,预防或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为加分条件。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贺兰县疾控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卫健局时新华局长担任,卫健局纪检、人事主管,人社局、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疾控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依据贺兰县人社局相关规定完成招聘工作。

  应聘者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地址:贺兰县朔方南街民族路1号-贺兰县疾控中心办公室。

  3)毕业证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类证书、获奖证书等个人资料复印件。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应聘者在简历中提及的每一项学历、资历、奖励等,均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若在简历中提及的信息无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则视为虚假信息,根据招聘要求,我中心可认定为无效简历。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面试、考核、录取、公示、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1.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材料,检验和公共卫生分别进行考试。

  进入面试人员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可视考生的笔试、面试情况择优聘用。面试所占分值3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进入笔试和面试人员进行以岗位要求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技能操作。考核分值为30分。

  对拟录用人选,在贺兰县人民政府及贺兰县人事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由中心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在体检中,若有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参照《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贺兰县疾控中心《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心正式聘用,并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三)聘用人员积极参加本岗位执业资格考试,三年内未通过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延伸阅读:

上一篇:主治医师考试报名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