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 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198人。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生可于2012年2月22日开始查询审核结果, 2月25日至2月29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需在该时间内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费用。缴费成功的考生于3月8日始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职位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2012年2月22日-2月23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苏省卫生厅网上公布。
5、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3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具体比例由各单位研究确定并在笔试前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告,未公告的按30%计算。
招聘岗位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为研究生学历的均需参加笔试。部分面向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也须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的。在岗位表上注明考试专业的均须参加笔试。招聘岗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的,没有笔试,直接参加报考岗位的面试,面试成绩为最后录取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省卫生厅、招聘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