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20〕2号),经研究,现将我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报名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原卫生部第52号令要求,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并报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

  (四)符合《江苏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方案》其他有关要求的。

  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24日,报名地点:师承指导老师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6)。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应填写《江苏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2020年)》(见附件1),并提交考核申请所需材料,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向指导老师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报名;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处;市卫生健康委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考核条件的,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复核,复核通过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地点为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非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及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格式参照附件2);

  考生在报名审核时需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其中材料3–7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及资质证书、学习笔记等原件由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返还,指导老师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应提供原件作为报名材料上交。

  参加2019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未通过的人员,申请参加2020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的,需提交材料1-3。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包括实践技能考核和理论综合笔试两部分,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具体考核标准、内容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2019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2020年参加综合笔试即可(具体名单见附件3)。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报名组织和报考信息解释工作,及时将考核报名有关事项及本单位负责报名的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在辖区相关媒体、网站进行通告,通知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现场报名时各地要组织本地区考生分时段、分批次进行,减少人员聚集。

  (二)各地要落实责任,严把审核关。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人员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核对无误后在申报材料复印件(材料3–7)上签字,并在《2020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报名汇总表》(附件4)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请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4月26日前将出师考核初审合格人员申报材料(申请材料1、2原件,3–8复印件,学习笔记原件一概不收)“一人一档案袋”按顺序排列后和《2020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报名汇总表》(附件4)报送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处,逾期不予受理。

  3.2019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格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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