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医生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需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以上

  城市医生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需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以上,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省90%的县级中心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每个州、市至少建成1所三级甲等医院。

  如何达成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医院章程,健全医院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以及信息管理制度等,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其中,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城市大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人才。

  此外,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在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在各地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在部分州、市和1—2所省级三甲医院探索开展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合理制定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和核定办法,以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标准的医院床位数为基数,结合服务人口、服务量、床位使用率等要素,科学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

  同时,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建立综合监管制度,政府要从事前规划、事中监督、事后评估全程参与到医院的监管中。

  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

  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要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院长应当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可采取医院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探索其他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方式。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行院长聘任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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