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每万名居民配1名公共卫生医师,湖南日报讯 湖南省卫生厅制定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试行)》7月30日正式下发。这两个标准确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与管理、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基本医疗等服务。服务站以一般疾病的诊疗和配合服务中心做好健康教育及慢性病管理为主。
上述两个《标准》(试行)明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配置,公共卫生医师按每万名居民1名配备。全科医师按每万名居民2-3名配备,其中至少有1名副高职称以上执业医师和1名中级职称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护士与全科医师的比例,按照1?1的标准配备,其中有1名中级职称以上注册护士。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全科执业医师,其中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执业医师、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配备1名注册护士。
服务中心的科室设置为:预防保健科室至少设有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健康信息管理室等。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等。在医院内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以上要求单独划片设立。服务站科室至少设有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和健康信息管理室。
服务中心的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辖区人口合理设置,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情况和居民需求,可设一定数量的日间病床和康复病床,但一般不超过50张。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服务站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记者谭克扬通讯员康平王浩凌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