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衡东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B超主治医师陈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我特向上级相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衡东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B超主治医师陈小红具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法违纪的事实。
贵院B超主治医师陈小红与丈夫汪砥中于2003年结婚,系初婚,双方均为非农户口,且夫妻双方均不是独生子女。夫妻婚后共生育两胎两孩,2003年9月生育一孩,系男孩;2009年09月生育二孩,系女孩。陈小红明知自己和丈夫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前提下,依旧通过欺瞒、欺骗手段隐瞒组织,托人找关系将第二孩落户在它人户口名下,其为邵阳市邵东县黄陂桥乡谢梅芳。陈小红的生育行为属于非法生育,陈小红的以上行为已经严重违法违纪。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修正)第四十四条对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公民,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二)节育手术费用自理;女职工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
(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不得录用、招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晋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