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7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在原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10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邮件主题为「某某某应聘××岗位」,同时发送一份个人简历(若岗位报名者有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 SCI 论文的,请一并发送论文 PDF 版)。
网上报名添加附件时请将报名表命名为「×××××某某某」,简历命名为「×××××某某某简历」(×××××为岗位名称,某某某为报考者姓名),如「骨科张三」及「骨科 张三简历」。
注意: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勿修改登记表设置的格式参数。报名登记表要粘贴电子照片(正规证件照),不按要求发送报名登记表和简历者,报名无效。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核对相关证书原件,录用后核对档案,若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医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3月7日在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网(公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通过者不再一一通知。
(1)《2018年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试岗方式进行;管理岗位(即行政后勤)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2018年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117名高层次人才公告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人民医院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其它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