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6~8小时内的战地伤口应( )。

  受伤6~8小时内的战地伤口应( )。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要点解析:
☆☆☆考点5:火器伤的处理原则;
1.初期处理
(1)询问受伤经过,查阅伤情记录,检查及伤处。复杂伤情及大批伤员处理时要分轻重缓急,作出合理安排。
(2)积极防治休克:消除病因,输血补液,纠正呼吸,尽早手术。
(3)防治感染:早期、足量、有效的给予抗生素和尽早使用破伤风抗毒血清。
(4)清创:有以下几条原则应遵循:
①绝大多数火器伤应作清创术。不作清创的只有浅而小的切线伤和点状小弹片伤、出入口都很小的软组织贯通伤和无性气胸或仅有少量血气胸而无严重内脏损伤的贯通伤三种情况;
②伤后清创越早越好;
③严格无菌原则;
④切口要够大,清创要彻底。切开深筋膜,去除泥沙、弹片、碎布等异物,切除坏死组织,妥善处理骨片、神经、肌腱、血管;
⑤清创后伤口一般不作一期缝合,但头、胸、腹及关节的伤口应缝闭其体腔,同时保持一定的引流。
2.二期处理
二期处理是火器伤后续治疗中的主要部分,又有延期缝合和二期缝合之分。
(1)延期缝合(延迟初期缝合):在清创处理后4~7天,伤口已有少量的肉芽组织形成,如果肉芽新鲜清洁、均匀,没有过多的渗液或脓液积聚,周围组织无明显的炎症现象,可将伤口缝合。
(2)二期缝合:伤口已发生感染,或由于其他原因,错过了延期缝合的时机,此后所施行的伤口缝合称为二期缝合。
①早二期缝合:在初期清创处理后8~14天进行。此时创面肉芽组织增生较多,肉芽组织底部纤维组织增生较少,血供良好,肉芽健康,渗液不多,炎症反应基本消退,皮缘并未固定,缝合后张力一般不大;
②晚二期缝合:在初期清创处理14天后进行。此时创面肉芽增生较早二期时多,底部纤维增生也多,有硬结、血供差,缝合前一般要将肉芽组织连同其底部纤维硬结一并切除,修整创面及皮缘,再作缝合,大而浅的伤口可行植皮,张力大的伤口,部分缝合加植皮,较小的伤口,可用蝶形胶布拉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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