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

  【摘要】河北省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日至14日,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环球网校分享如下:

  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该项考试。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需审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网上预审预判、随机抽查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复审“回头看”工作,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省局也将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抽查,加强省级监督。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需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于8月2日至14日(周六日除外)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1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参考信息: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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