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山东考区济宁考点疫情防控公告?来源: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6-29 13:30:14点击量:
为统筹做好我市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安全、顺利、平稳实施,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按照山东考区办公室《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山东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现将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山东考区济宁考点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分别实行网上缴费且不设置补缴费流程,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填写《考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1)。考前一天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考生考试期间每天对健康监测进行自查自报,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本人单位和考试基地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2.考生进入考场前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上交《考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和《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出示手机实时更新的“健康码”,全程穿着无标识隔离衣、医用帽、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自行准备未开封的一次性乳胶手套(一站一副)。听从现场考务人员指挥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保持人员1米间隔与单向流动,避免出现人员过于密集、排队过长。
3.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可在隔离点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点,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
四、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视情况确定是否参加考试
(一)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结束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居家隔离14天后,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明显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参加考试。
(二)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参加考试。
(三)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请广大考生自觉配合考点及考试基地的防控工作,开展自查自报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不扎堆不聚集,本次考试顺利、平稳进行。
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山东考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