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计委的安排,我委将开展2016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国家线)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乌鲁木齐考点参加2016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国家线的考生)。
3、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并粘贴至身份证复印件旁,注意不要全部粘上,粘上一半即可)。
1、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所属医疗机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医师资格证》,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见附件,填表单位需加盖公章)统一报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办理;
2、自治区属、市属、市直管厂矿企业医院和民营医院,由各单位负责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填表单位加盖公章)统一报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