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降为45元!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2月19日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重新核定了本市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其中,医师资格(西医类、中医类)考试现行收费标准保持不变,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由每人每科50元降为45元
据悉,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其考试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由中央考试单位和省级考试单位联合组织实施的,其收费含上缴中央考试单位的考务费。
此次《复函》中明确了两项考试的最新收费标准。其中,医师资格(西医类、中医类)考试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在医师资格西医类中,医师、助理医师、临床含公共卫生医师实践技能和口腔专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为120元、100元、190元、290元。医师资格中医类中,医师、助理医师、中医医师实践技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为120元、100元、272元、100元。值得关注的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下调,由每人每科50元降为45元。
《复函》同时要求,市卫健委、市中医局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和服务收费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和价格监督电话等,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