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台州黄岩区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70人公告

  2021年浙江台州黄岩区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70人公告,为满足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70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黄岩区常住户口的人员和黄岩生源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和生源地(具体详见附件1),相应户籍范围或生源地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可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也可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现役军人、黄岩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是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具体程序如下: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准确填写所学专业并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及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部分岗位还须提供相应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的原件。

  (6)受疫情影响,现场报名时请大家自觉佩戴好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入内。

  5.现场缴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现场缴费(考试费50元),未按规定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5日(星期三、星期四);领取地点: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教科(区政府大楼1806室)。

  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第A1至A11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核减或取消后的实际招聘人数和单位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请务必在2021年3月 19日9:00-17:00到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教科(区政府行政大楼1806室,电线)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具体医学专业知识科目详见《2021年黄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本学科医学专业知识占80分,医学基础知识占20分。笔试成绩低于本岗位参考人员平均分80%的不予聘用。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卡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以本学科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如本学科医学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

  3.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5.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拟递补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本岗位平均分80%的不予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4.需要择岗的岗位在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择岗工作,未公布具体岗位的在择岗前公布。择岗后办理聘用手续。由于体检或考察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

  5.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的农业户籍人员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须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集体户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及职业)等相关信息。

  1.年龄、工作经历。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至2021年3月5日。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格式见附件3)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公告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均指周年。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1年3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户籍以生源地为准)。截至2021年3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助理)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3月5日,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为使聘用的卫技人员规范开展工作,报名时有关岗位的学历、专业必须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相符合,不符者不予报考。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部分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必须与学位证书相对应,不对应者不予报考。

  5.黄岩区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在公示期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办理好解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单位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单位,其余单位为公益二类差额拨款单位。黄岩区中医院实行编制报备员额制。

  7.招聘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10.聘用人员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时未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的,分别在聘用后3年内、4年内给予3次资格考试的机会,3次考试仍未通过者予以解聘。

  11.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黄岩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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