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遵循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策,健全体系,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我国医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牵头、多方参与,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机制。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稳妥推进、逐步完善,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坚持统一标准、突出实践、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医师队伍执业素质和实际诊疗能力。
(三)工作进程。到2015年,各省(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制度内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在完成医学院校教育之后,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对招收对象、培训模式、培训招收、培训基地、培训内容和考核认证等方面的政策性安排。
(五)招收对象。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六)培训模式。“5+3”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主要模式,即完成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培训招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基地依据核定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主要通过招收考试形式,招收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委派人员和社会人员参加培训。根据医疗保健工作需求,适当加大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的招收规模。
(八)培训基地。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培训需求和基地标准进行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设在三级甲等医院,并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作为补充,合理规划布局。区域内培训基地可协同协作,共同承担有关培训工作。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除临床基地外还应当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九)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诊疗能力。
(十一)编制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在制订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标准时,将有关机构承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作为核定编制时统筹考虑的因素。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
(十六)政策引导。在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省(区、市),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培训对象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培训时间,可计入本人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申请个体行医,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优先,并逐步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作为必备条件。
(十八)抓好组织落实。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制订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具体实施方案。卫生计生、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等部门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订政策,发布相关实施细则,并及时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探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扎实稳妥有效推进。
(二十一)做好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要性及重要性的认识,为全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自2015年起,各省(区、市)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成为住院医师,毕业后必须接受为期3年的规范化培训。
在我国,同一所大学的毕业生,10年后,有天壤之别。分到协和就是国家级水平,分到县医院就是县医院水平。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同样的疾病,无论在大医院,还是小诊所,医生的诊断标准一致,治疗水平也差异不大。
这说明,中美医疗的差距,主要在于医生培养制度不同。美国建立了严格的住院医师制度,培养的是“标准化医生”。而我国沿袭的是“师傅带徒弟”式的培养制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副司长王辰表示,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把医学教育分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即终身教育)3个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国内外长期的医疗卫生工作实践证明,院校医学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合格的医学毕业生,医学毕业生成长为合格的临床医师,需要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
根据《意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即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在5年医学院校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
培训基地原则上设在三级甲等医院,也可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实际,将符合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作为补充。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除临床基地外,还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王辰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利于实现我国医师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有利于为13亿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高水平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
目前,我国医学院校5年制本科生,一毕业就可以被各大医院聘用。今后,本科生一出大学门,不能当医生,而要进行3年的住院医师培训。额外的成本应该谁来“买单”呢?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副司长金生国指出,政府对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面向单位委派和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
根据《意见》,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如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不足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
目前,医生只要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通过注册地点登记后,就可以合法执业。今后,医生还要再拿一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怎么理解这个证的作用?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是个含金量很高的“通关证”。“有了这个证,可以提升你的竞争力。没有这个证,很多医院就不会聘用你。”
根据《意见》,在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省(区、市),只有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才具备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培训对象到基层实践锻炼的时间,可计入本人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申请个体行医,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并逐步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作为必备条件。
在学位衔接方面,我国将探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口腔、中医)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的办法,逐步统一两者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要求的,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后,医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必须在国家认定的医院培训基地经过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当医生。切实保证培训质量,让年轻医师通过3年高质量、规划化的培训,能够会看病、看好病,提升我国医生整体水准,成为业内外的共同期待。
“这一政策的**,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从‘工作’上升到‘制度’,对于提升我国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提及刚刚发布的《指导意见》,北京医学教育协会会长贾明艳难掩激动。
从医学毕业生到合格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必经阶段,但由于此前我国长期未从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医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不同层级医院工作,临床能力主要依靠所在医院培养,严重影响了医疗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在贾明艳看来,通过规范化的培训,保证新进人员整体素质具有专业水准,通过医生培养过程中关键环节的质的提升,也能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规范的医疗服务。
我国此前已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域开展了大量实践探索,但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家住北京市郊的陆光琳女士就是头一回听说。“医生这个职业太特殊,是要治病救人的。”陆光琳说,“如果我家附近的社区医院有这样在大医院经过规范培训的医生,一般的小毛病就不用非去市区的大医院了。”
“希望能学到线年规范化培训才能当医生,医学生也格外希望培训能真正学有所获。
正在念大五的北大医学部临床专业八年制医学生韩钦说,只要培训能够对自己将来的职业发展有所助益,苦点、累点都没关系。“希望通过培训,能真正掌握临床技能,能有老师认真带教,有好的学习途径,而不是简单的重复劳动。”
如何保证培训管理质量,培养出合格人才,也是卫生行政部门最为关心的问题。“不能让好政策‘玩虚’了。”天津市卫生局科教处处长高辉说,在下一步的政策执行中,要注重对卫生管理人员、基地医院、师资队伍等实际操作层面的人员培训,加强培训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尤其要保证整体实施过程中的统一标准,否则各地有严、有松,不利于提高全国医师整体水平的规范化、同质化。
在建立全国统一的规范化医师培养体系的同时,《指导意见》也在国家制度层面明确了人事、财政、学位衔接、执业注册等方面的保障衔接政策。
我国早在1993年就开始探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但由于缺乏与强制性培训相适应的人事管理、财政投入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培训工作面临重重障碍。
“《指导意见》的**具有非常好的政策导向作用,希望国家各项支撑政策能尽快落地。”在高辉看来,落实财政支持十分重要。地方具体实施方案中,能够给予多大比例的财政支持,资助标准能否满足培训人员的心理预期,都需要加强部门协调沟通。
“作为全国首批全面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地区,天津市财政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给予了大力支持,培训对象每月可获得1000元补助,但住院医师还是普遍希望补助能更高一点。现在,有了中央财政支持,我们希望能争取到市级财政的更大支持。”高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