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这次可能真要被禁了深圳打响了第一枪

  医疗广告这次可能真要被禁了深圳打响了第一枪,近日,有同行给掌柜发了一份《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有不少颇为大胆的创新举措。

  允许医师注册多个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变通《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允许取得多个类别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可以申请注册多个执业类别,允许医师经市级以上卫健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增加注册相应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建立其他医疗卫生人员执业备案制度。填补管理真空规定从事药学、检验、检测的医疗卫生人员在本市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通过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办理执业备案,明确其主要执业机构。

  扩大多点执业人员范围。在医师多点执业备案的基础上,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向卫健部门办理备案后,可以在其主要执业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执业,并规定了可以不办理备案手续的特殊情形。同时,明确在医疗机构的人员配置计算上,不包括“主要执业机构”为其他医疗机构的人员。

  创新建立专科护士制度。变通《处方管理办法》,授予专科护士一定的执业权限,包括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开具外用类药品、为已签订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协议的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开具高血压、糖尿病延续治疗药品处方、开具疫苗接种处方等;

  促进医疗服务跨境衔接。便利港澳服务提供者来深设立医疗机构,促进跨境医疗卫生人员来深执业,先行使用国际前沿药品和医疗器械;

  规定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等等。

  第六章医疗服务规范第一百零七条【禁止医疗广告】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发布医疗广告】违反本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医疗机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在修订稿起草说明中,也明确指出制订该条例的原因。目前,虚假违法的医疗广告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故变通《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创新在国内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显然,禁止发布医疗广告,堪称民营医疗行业爆炸性大事件!在深圳医疗圈内早已传开多时,但至今未见有媒体报道。

  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于2016年8月25日发布,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9年4月24日修订过1次。该条例实施不过4年有余,如今又要修订了。与2019年修订截然不同的是,此次修订不是小修小补而是大修大改。此次条例修订,明确要求深圳辖区内全面禁止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的法律责任,受到的处罚也堪称顶格。

  众所周知,早些年,也有屡次传出要禁止医疗广告的声音,尤其是两会期间和某度某系闹风波那阵子,但最终都有惊无险、未能落地。然而,这次深圳修改医疗条例,还真有可能成为现实,打响了“全面禁止医疗广告”第一枪。因为,时代确实不一样了。

  近四年来,深圳民营医疗行业发生了重大变革,其中标志性事件就是在医疗行业中开展“打黑除恶”大整顿,把打击医疗欺诈、治理医疗乱象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关停整顿医院、门诊部(诊所)数百家,刑拘上百人,逮捕判刑数十人。

  长期以来,医疗欺诈、医疗乱象主要表现在,夸大病情、诱导消费、过度诊疗、小病大治乃至恐吓患者、术中加价、强制消费、强迫交易等,尤其在泌尿外科、妇科、医美等领域表现最为突出。医疗广告特别是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充当着不可或缺的导流角色。

  该条例虽有“一刀切”的简单粗暴之嫌,但“乱象用重典”也不是没有可能,尤其是在深圳这个特区。正如该修订稿起草说明中所言,起草的原则第一条就是创新,对上位法没有创新、突破、变通的内容,原则上不重复规定。

  作为民营医疗从业者,最关心的是,倘若深圳这次真的全面禁止了医疗广告,会不会引发各地纷纷效仿乃至蔓延席卷全国?这还不至于!至少短期内还不会全国铺开,毕竟不是所有省市都有突破变通上位法的创新权限!

  但是,严格监管民营医疗的趋势不会变,严打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依然是医疗行业监管主基调之一。即便只是在深圳等少数特区内禁止发布医疗广告,对全国民营医疗而言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转型信号。若是没有了医疗广告,民营医疗会怎样?谁有可能会受益,谁又会受损呢?

  一旦没了医疗广告,没有核心竞争力的民营医疗机构尤其是“大而全”民营医院将可能迎来新一轮倒闭潮,而拥有深厚品牌沉淀和技术实力的民营医疗机构将获得更大的发展机遇,特别是那些拥有核心专家和运营团队、又把周边3到5公里内居民作为深度服务对象的“小而美”民营医疗机构可能受益,名医创办的特色专科门诊部或诊所更可能趁势崛起。当然,除了医疗广告获客外,成熟的运营管理团队还会创新出其它非广告获客手段和营销模式,譬如私域流量、流量互洗、会员共享、地推营销等等。

  日前,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已将该修订稿下发到系统内各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还特别指出该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立法的2021年拟新提交审议立法项目,并要求于5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提交。

  试想,谁会反对“禁止发布医疗广告”?自然是民营医疗尤其是依赖广告获客的多数民营医疗机构以及媒体等利益相关方。然而,经历过“扫黑除恶”大整治的深圳民营医疗生态,已然和以前完全两样了,不仅分化明显,人心也早已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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