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云南省开始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具体通知内容环球网校分享如下: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药监办函〔2018〕165号)要求,为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9月4日前,将意见(书面、电子版)反馈省局人事处。
2018年9月4日14:30,在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发路616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五楼中会议(511室)。
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药品研发企业(云南药物研究所)、生产企业(云南白药、云南植物药业、昆药集团、昆明中药厂、积大制药)、经营企业(省医药公司、云南白药大药房、一心堂、健之佳、东骏)职称工作负责人、执业药师代表各1名。
(二)请参加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单位,于2018年9月3日前,将座谈会征求意见报名回执反馈省局人事处。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加快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现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执业药师代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他需要药学服务的单位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相关意见。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9月14日前,分别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