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4日讯 今后,在我省注册执业的医师,每两年将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取药品或医疗器械回扣提成、收受红包等行为一经查出,也将视为考核不合格。我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近日出台,首次对全省医师培训考核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
被考核的医师必须在每个考核周期内,参加由省卫生厅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而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细则明确,医师在考核周期内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等行为,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均可认定其为考核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