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我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笔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保持就业稳定,进一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我市正式印发了《连云港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9至2021年,全市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以上。

  据介绍,本轮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针对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等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家庭子女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

  根据《方案》,我市将大力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等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实施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深化“共建专业、共育人才、共建”培养机制,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期限1至3年。实施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三新一高”重点产业及中国(江苏)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内企业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方案》提出,要加强重点群体培训。针对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含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转岗职工、我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我市持续实施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免费培训。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在培训期间按给予生活费补贴,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新型农民培育和农业农村类高技能人才培训,依托农业电视学校、涉农院校等,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将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2.64亿元,用于本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凡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均将获得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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