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24时。请各位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从2017年起,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已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现场资格审核后,将生成《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此申请表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将无法进行信息变更。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应携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所在试用机构初审后,由各县区卫计委(卫生局)、市直及驻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师资格报名工作的负责人带队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自2016年起,网上报名系统中将关闭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手工录入功能,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查找系统中提供的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确认无误后予以选填。对系统中尚未收录的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考生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在线申报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确认、填写有关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扫描材料。
申请添加工作单位时,考生须上传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没有医疗机构许可证可上传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申请信息提交后,请主动联系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考点审核,考点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找到添加的工作单位。
申请添加毕业学校时,考生须上传该校毕业证书扫描件(持国外或台湾地区医学学历报考的考生,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认证证书扫描件)。申请信息提交后,请主动联系该学校所在地的考区审核(持国外或台湾地区医学学历报考的考生请主动联系报名所在地的考区审核)。考区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找到添加的毕业学校。
如果个人密码遗忘,凭个人姓名、证件编号及密码查询问题答案,在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考生登录下方通过“找回密码”进行处理。正确填写密码答案后,可重置密码。如遗忘注册时填写的密码答案,还可通过邮件找回密码。请考生务必牢记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查询问题和答案以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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