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桦南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5人】,来源:桦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07 09:30:10点击量:
为优化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佳卫发〔2020〕58号)、《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佳卫规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拟启动我县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为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共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5人:福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奋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铁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7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6.具有研究生医疗专业学历或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或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可适当延长年龄。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四份)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考试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考试以面试的形式招聘,考试不受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限制。考察入选人员形象仪表、语言表达、应急反应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办法参照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程序执行。面试现场公布分数,面试考官7人,去掉分与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值做为考生最后面试得分。
(二)体检与政审考核: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实践技能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与审批: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汇总上报省卫健委备案。
招聘人员所需资金,由省和县级财政依据计划内实际聘用人数,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年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省与县级财政按照4:6比例分级负担。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三份,县人社局、卫健局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给予被招聘的非全科执业医师安排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时间,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招聘人员3年聘用期满,聘用期内取得合格的全科医学资格,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符合条件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制管理;如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关于鼓励和引导人才面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流动的意见》(黑人社发〔2011〕48号)的相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聘用人员工资兑现、津贴补贴、职称评聘等政策待遇;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考试;县卫健局负责组织体检;县财政局负责拨付聘用人员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人员工资;县编办负责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空编的前提下,对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为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和符合落编条件的聘用人员落实编制;县公安局负责办理聘用人员落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