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因地制宜探索实践地方债发行管理模式。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四川省从2015年开始自发自还地方债。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四川省财政厅主动对标地方债发行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顶层设计的各项要求,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发好、用活、管好四川地方债。结合四川地方债发行规模大、涉及市县多等特点,四川省因地制宜探索实践符合当地实际的地方债发行管理模式,实现地方债的健康可持续,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5年来,四川累计发行地方债1.4万亿元,发行规模排名全国前列,资金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了稳投资、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和防风险的作用。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2016年,四川省财政厅成立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承担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组织、信用评级、统计分析、信息披露等业务和债券登记托管、流通转让、交割结算以及还本付息等相关事项,为四川地方债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发行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形成了可供参考借鉴的经验做法。
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由省财政厅债务处、国库处和债券中心组成的地方债发行协调联动机制,由三个处室(单位)根据项目准备、资金需求、市场运行、库款管理和存量债务到期情况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债券年度发行安排、季度发行计划等。紧盯市场形势,尽量避开不利因素,把握有利发行时机,切实兼顾地方债融资需求和市场接受度,提高发行保障水平。
三是强化人员配备。省财政厅债券中心设立债券发行、信息披露、资金管理、统计分析和综合管理等岗位,实现债券发行前、中、后全流程、各环节全覆盖,推动了债券发行管理各项工作具体化、精细化。财政厅高度重视地方债发行专门机构人员配备,先后采取调任、公开遴选、公开招聘等方式充实人员力量,注重干部业务技能提升,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四川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规则、发行规则和办法、工作运行规程、内控操作规程等制度机制,并在认真总结发行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系列制度机制进行动态修订和完善,建立一整套符合四川实际的制度体系和操作流程,做到债券发行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程序合法、操作合规、公开透明。
二是严格信息披露。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和债券市场监管要求,客观、及时、准确、全面披露地方债发行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投资者和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持续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明确信息披露职责分工。省级财政统筹指导,对披露信息的合规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市县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并由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依托债券项目专家会审制度,对上报项目“一案两书”进行全面审核,通过科学专业的评判机制筑好信息质量第一道关卡。
三是严格发行现场管理。始终把发行现场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紧盯招标发行和簿记建档等关键环节,邀请非财政部门人员作为监督员监督发行现场合规操作。结合地方债投资主体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特点,注重邀请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省金融工作局等部门派员监督发行现场,突出监督的专业性、针对性和严肃性。
四是严把还本付息关。四川地方债规模大,涉及180多个县(市、区)和省级相关单位,债券还本付息工作量较大。省财政厅牢固树立还本付息“零差错、零违约”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按照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统筹协调、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还本付息流程管理,落实市县还款责任,将还本付息资金纳入金库专项账户管理,建立债券发行款收入、拨付、还本付息封闭式管理模式。由专人负责还本付息工作,年初及时编印还本付息计划,将还本付息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督促市县和省级单位通过安排预算资金、统筹项目经营收益、盘活存量资金等多种方式筹集偿债资金,并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地方政府信誉。
一是紧跟项目资金需求坚持早发行早见效。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和项目准备成熟一批、立即组织发行一批的原则,坚持早谋划、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及时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债券资金保障,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
二是坚持防风险和促发展并重。2015年至2018年,省财政厅切实加大置换债券发行力度,实现各年度存量债务置换需求全覆盖,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圆满完成了存量债务置换目标任务,既有效防范化解了存量债务风险,又极大减轻了地方政府利息负担。2018年以来,根据地方政府再融资需求,发行再融资债券为到期债券提供部分还本资金支持,既缓解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又有利于地方推进补短板重点项目建设,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兼顾发行需求和市场接受度。省财政厅始终坚持市场化发行,既考虑债务率指标和融资成本等因素,又考虑市场状况及投资人偏好,结合存量债券到期情况和投资者配置需求,合理确定各期限债券发行占比,既着力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又兼顾发行保障水平的提升。5年来,不断优化债券期限结构,并新增发行15、20、30年期债券,满足了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配置需求,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了市场参与度和认可度,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为3.5%,处于全国中等水平,切实节约了地方债融资成本。
一是创新发行渠道,提高市场参与度。2017年,在财政部的支持和推动下,四川率先在深交所发行地方债,实现国债公司、上交所和深交所发行渠道全覆盖,吸引了交易所市场多元投资者参与认购,提高了市场知晓率和参与度。2020年2月,省财政厅率先在全国通过“债券通”对境外投资人分销地方债,为境外机构投资地方债开辟了新渠道,促进了地方债投资主体多元化,助力地方债市场和金融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该项工作获得《中国财经报》《中国金融时报》《中国经济周刊》等全国性媒体的广泛报道。
二是积极开展续发行,改善债券流动性。2017年,四川省紧跟财政部工作部署,全国第2家成功试点地方债续发行,着力增加单期债券规模,减少债券碎片化,改善流动性,提高债券发行兑付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地方债续发行试点要求,规范做好续发行债券本息兑付、账务处理、费用支付等工作,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取得了良好的试点效果。
三是开展地方债柜台发行,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2019年,四川省作为全国首批开展地方债柜台发行的6个省市之一,在财政部统一部署和省领导重视支持下,坚持高标准、规范化组织发行。本次发行是四川省地方债首次直接面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售,进一步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切实发挥了首批先行先试的示范引领作用,获得央视财经频道等全国性媒体的宣传报道。
四是注重承销队伍建设,提升发行保障水平。2015年四川省地方债承销团仅有22家,投资主体单一,主承销商承销占比较高,承销团结构不优、承销能力不强等问题逐渐凸显。省财政厅先后采取承销团扩容和吸纳非银机构入团等方式加以解决。自2017年首次引入券商参团以来,券商累计承销四川地方债1174亿元,占比超过8%;2019年主承销商承销占比与2015年相比明显下降,和券商、主承销商和一般成员形成优势互补,承销团投标参与度和承销能力大幅提高。
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项债券发行管理工作,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提升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严把专项债券项目质量关。开发建设四川政府债券管理平台,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备选库、执行库”三级子库联动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专项债券项目评审标准、收入分类测算参考标准手册等,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评审标准体系,经专家评审遴选出符合专项债券支持条件、收益能够覆盖债券本息的优质项目。构建纵向“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横向“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总牵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专项债券工作协调机制,对项目质量严格把关。
二是创新试点专项债券品种。围绕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创新,根据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与四川特点,创新试点专项债券品种,用好用活债券资金。2017年,省财政厅积极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品种,2018年将全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全部用于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除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收费公路之外,在全国率先创新发行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地震恢复重建、生态环保、卫生防疫体系建设等10多个专项债券品种,丰富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实行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项目收益应覆盖融资本息的要求,研究制订《四川省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指引》,实现从专项债券项目准备、组织发行到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全过程的监管,有效应对潜在风险隐患。
四是规范开展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大专项债券项目配套融资和用作项目资本金力度的相关举措,引导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用足用好组合融资和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政策,充分发挥专项债券乘数效应,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