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实践总结评语和答辩评定结果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评语,关于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因素,一农村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之后的问题,只是问题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这两年正值初中高中学龄人口入学高峰教师缺编严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3篇最新行政管理社会实践总结范文,欢迎参阅!
该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武装头脑,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在法院实践中注重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文字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法律工作水平,努力提高业务自身素质。
XX县人民法院位于XX县XX镇XXX街,负责审理本辖区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全院机构编制为XX个,即: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XX人民法庭、政工科、办公室、调研室、法警队、纪检组、监察室。人员编制为XX人,现有干警XX人。2016年以来,先后荣获XXX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全市法院系统先进法院、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来到XX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了为期15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积极参与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内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制作庭审笔录和询问笔录、民事案件诉讼材料的送达以及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案件跟进工作等。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法院领导及全体法官的较好评价,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现将本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学习有关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各项活动,制作并送达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
2、旁听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旁听,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
3、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移送有关案卷材料,了解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
4、通过在法院的社会实践,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
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行,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矗同时,通过实践我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时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实习期间,也发现了一些法院工作当中较为集中的问题。首先,由于我国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不足,造成法院工作压力过大、办案效率低,容易造成案件的积压。其次,虽然人们开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争议,但是判决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种判断,是一种依证据而为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民事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在实践中,更多运用庭外调解的方法,努力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最后,执行工作依然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难点,民事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案件仍不在少数。执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忧。综上所述,判决只是法官基于证据而为的一种法律上的判断,因此要想真正较为彻底地解决争议,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质、法院的公信力外,还应当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作用,也许在实践中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解决。
在XX法院实践的10天中,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使我明白了自己和别人存在的差距,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开阔了自己的社会视野,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一份责任。今后,我也将会以此次社会实践为契机,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为社会、为家人送上最为满意的答卷。
教育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尤其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投资。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据8.8亿人,相应的农村教育更应加强。为更好地了解我县农村教育现状,我在假期通过深入调查与农村教育有关的情况,发现有许多问题将是农村教育的危机,是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因素。
本人在这次调查中对XX镇内各中小学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一次关于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因素方面的调研,共发出问卷120份,回收问卷120份,其中有效问卷118份。本次调查旨在通过了解我县教育现状,有针对性梳理出影响、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因素,为今后农村教育发展提供参考。
自中国政府宣布“基本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许多担心中国农村教育问题的人士似乎松了一口气。但是透过表面的“达标”我们会发现,农村的教育状况并没有登上一个“新的台阶”。相反, 1
在并没有根除导致问题的根源而又遭遇农村税费改革等新的制度环境时,它变得似乎更加突出了。只是问题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首先,“基本普及”这一含糊的语义背后所隐藏的问题是,在15%的人口——大约为1亿8000万人——所居住的区域还远没有普及,这也就意味着每年有数百万少年儿童作为共和国的公民难以充分享受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即以官方公布的“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1%来看,由于学龄儿童的基数过于庞大,没有入学的0.9%的儿童数量实际上超过了110万人。这庞大人群的绝大多数当然是在农村,他们将成为未来的新文盲。
第二,正如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各地政府的作为所显示的那样,这种“普及”是在压力型体制下“冲刺”的结果,一些县乡政府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使用了各种手段,包括“弄虚作假”这一经典式的法宝。而不择手段的结果是导致了许多后遗症,比如许多乡镇所背负的沉重的“教育债务”,此外还包括入学率的下降和失学率的反弹。两年前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在已经通过“普九”验收的1242个县中,失学率超过5%的有209个县,超过10%的有63个。在中西部,初中生辍学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而有关部门的一项调查表明,农村贫困生的失学率高达30.4%(其中小学为39.7%,初中为20.0%),农村家庭用于教育的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仍然居高不下,其中贫困家庭教育支出占其收入的比例竟高达92.1%。
第三,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到2000年实现“基本普及”之前的15年间,总计有1亿5000多万少年儿童完全没有或没 2
有完全接受义务教育。这其中包括未入小学的近3200万人、小学阶段失学的3791.5万人、小学毕业后未能升学的5000多万人,以及初中阶段失学的3067.6万人。这一庞大人群的一部分显然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显示着他们的存在:从国家今年公布的“8500万青壮年文盲”,到各地以种种暴力手段威胁着社会的低文化层青少年犯罪。这些事实尤其需要教育行政官员们的深刻反思,同时也为教育改革提供了一面耀眼刺目的镜子。
一是教师分布不合理。2001年以前农村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乡镇中小学教师调整权力在乡镇,造成乡镇之间教师分布不合理,两极分化严重。村孝条件差的学校教师紧缺,在职教师千方百计要求调出;城镇、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又人满为患。有一个村小6个年级,只有5名教师,还有一个村小只有一位公办教师,其余全是村请临时代课教师。全县还有近百名计划外教师,既无法保证教育质量,又加重乡、村及农民负担。另一种现象是城镇中小学教师严重超编。有一所中学,就有10名教师搞行管(如卫生、纪律、考勤、水电、印刷、门卫),造成人才浪费。
二是教师减员严重,补充困难。以我县2002年为例,全县教师共减员56人,包括离退休、死亡、患重大疾并外流到外省外县、考上公务员等。而现在教师工资实行统一发放,县财力有限,保现有教师工资尚有很大困难,更无力负担新增教师工资。这两年正值初中、高中学龄人口入学高峰,教师缺编严重。而县财政无力支付缺口教师
工资。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高初中教师紧缺,另一方面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无法按需分配到位。
三是教师素质偏低。现在农村小学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是民办转公办或村聘教师,他们中只有极少数受过专业教育,大部分是凭借自己日积月累的教学经验开展工作的,相当一部分教师教法陈旧、观念落后。教师队伍整体存在着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知识面窄的问题。面对新形势下的素质教育,面对改革后的义务教育新课程,他们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因为人员紧张和学校经费紧张,他们几乎没有机会参加业务培训、到外地听课学习。在我们对120名初中、小学教师进行问卷调查中,有45名教师认为教师负担过重,没有时间进行教育科研活动,占问卷人的37.5%。
四是教师队伍青黄不接。农村小学教师工作生活的环境相对于城市小学来说非常差,条件也相当困难,老教师不断退休,新教师不愿意到条件艰苦的农村小学任教,造成农村小学教师紧缺。同时,农村小学教师负担也比较重。一些生源少、教师缺的农村小学中,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基本上是包班任教,无论语文、数学还是其他科目,都由一位教师担任,甚至还有一位教师担任几个年级课程的现象。教师应付正常教学尚且力不从心,更谈不上推行素质教育。加之不少农村小学教师处在半耕半教状态,农耕必然占去相当一部分时间,完成正常教学任务也无法保证。在对120名小学教师问卷中,68名教师认为工作负担重,占问卷人的56.7%。
造成正常的教学活动无法开展,音乐课是教师唱一句,学生跟着唱一句,体育课要么是学生自己玩,要么是体育教师拿来一个篮球,几十个学生打上40分钟不少课程都因教学设施的缺乏而无法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更别提教育现代化、信息化了。由于信息渠道不畅,一些边远农村小学几乎没有什么教育科研活动,这些都使得农村教师在长年的教学过程中,墨守成规,安于现状,工作无创新。在对120名中小学教师专项问卷中,订阅有关教育报刊杂志仅1种和未订的有87人,仅在写论文时阅读使用书刊资料的占23人,能熟练或基本熟练使用电脑的仅62人。
六是农村教师待遇偏低。农村教师在最基层、最艰苦的地方教书育人,享受的却是比城市教师低得多的待遇。而且县级学校好于乡镇学校,乡镇学校好于村小,村小教师除了工资,没有任何奖金、福利,广大农村教师极不公平。教师的工资、医疗、保险、养老等缺乏法律、制度保障。
在调查中,可以看到资源分配不公平的现象:各政府、电力、交通等机构拥有资源支配的权力,它们利用部门所掌握的权力最大限度地实现部门利益,或从财政分配计划中优先得到所需资金,他们的办公室及职工住房等都是最好的。而教育资源却少之又少,何况城市人口的教育需要被优先满足,农村人口得到的教育资源就非常有限,远远无法满足农村人口接受教育的需要。在一所中学中我看到一种现象:篮球场是黄泥地,足球场是一块荒田,实验室的仪器陈旧的难以
利用。如此的设施怎么进行有效的教学呢?相反在县城的小学,教学活动多种多样,体育设施和其它教学设备可以说是完善,如此的差距是为什么?是资源的分配不公平。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使农村少年儿童处在教育资源非常短缺的环境中,而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这不仅严重阻碍农村少年的发展而且使农村青年就业更难。
依据调查的情况,当地政府拿出的有限资金来办乡村教育,是不能满足广大农村青少年对教育的需求的。而且有的贫困乡镇由于财政吃紧还会挪用教育经费。为改变农村教育现状,我们要首先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最大限度地改变农村教育资源不足的状况。首先要把教育经费的挪用作为重点抓,把有限的教育资源到实处。要查清乡村小学、中学的负债状况以及教师的工资问题,对因负债建校舍的,要通过财政拨款支付,使学校能较好地运转;其次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放宽职业高中办学,来补充政府投资教育的不足,建立一个机制对农村教育投资监督。再次,教育管理权限下放学校,增加学校的决策权,并向学校提供良好的办学环境;对农村教师问题要切实做好改变教师的素质,加大师资力量并进行良好的培训,提高师资水平,建立良好的师资队伍,对不合格的民办教师给予辞退,招收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回乡任教,同时对教师的福利等问题要根据实际给予改善。最后是加大农村教育资源分配,当地政府应该把农村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分配资源时着重加大农村教育的经费,为农村教育提供土地资源和其它的设备。
题目:XX县人民法院社会实践总结 指导教师:专业:行政管理 年级学号: 姓名:
该同志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武装头脑,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在法院实践中比较注重学习,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文字工作能力,能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XX县人民法院位于XX县XXX街,负责审理本辖区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全院人员编制为XX人,现有干警XX人。机构编制为XX个,即:立案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XX人民法庭、政工科、办公室、调研室、法警队、纪检组、监察室。2016年以来,先后荣获XXX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人民满意单位、全市法院系统先进法院、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6年3月5日至15日,我来到XX县人民法院执行庭进行了社会实践,在这10天中,我同法院的各级领导、各庭法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和深入的讨论,也亲身经历了一些案件的审理和事后执行过程,并且同个别当事人进行了一些交流,从中了解到近来几年的法院变化以及群众对法院的态度。
之所以选择在执行庭实践,是因为“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司法和执法系统的重大难题,一直给我国法院的司法形象和权威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自1999年全国法院开展“执行年”以来,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比如大力推行委托执行,组织执行大会战、完善执行机制,改进执行程序,提级、交叉执行,建立全国法院执行信息连网系统等。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执行难”问题虽然得到了初步缓解,但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决非朝夕之功,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法院在执行问题上仍面临着很多困境,多有掣肘之时。我在XX法院的实践过程中,经历过每个案件的执行都是一个非常艰难的攻坚战,案件执行十分困难。 我总结,“执行难”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由于当事人原因造成的执行难。我国历史上人治的传统意识根深蒂固,而人们的法制意识却很淡薄,民众对法律了解甚少。在这种情况下,暴力抗法,抗拒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过分依赖法院,而惰于依靠自力救济去保护自己的权利等现象层出不穷。
合一”的立法模式,至今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强制执行法。民事诉讼法的第三编“执行程序”是主要的民事执行立法,该编只有30条,规定的比较概括、简单、缺乏操作性,这必然导致强制执行制度的不完备和执行中的无法可依。此外,不恰当的执行程序也使得法院执行雪上加霜。执行通知书的发放成为了执行的前提条件,便为不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提供了转移、隐匿财产进而逃避执行的时间和机会,束缚了执行人员的手脚。
第三,法院的内部原因也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案件数量上升,未结、未执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加上法院靠地方财政解决开支受制于地方经济,给执行工作带来诸多物质条件上的限制,这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较大压力,以致某些案件久拖不决或者久决不执,造成恶性循环。
第四,社会上的某些不良现象也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这其中,最明显、影响最恶劣的就是地方保护主义阻扰执行的现象。现阶段法院的财政依附于地方财政,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区的利益,依仗职权对抗法院的执行或给法院施加压力,迫使其放弃执行。执行人员在某种程度上受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上级”的指令在执行工作中“生效”,为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增加了难度。有些金融机构为了保护客户的利益,对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予协助或不予有效协助,有的甚至设置障碍,使得执行工作难上加难。执行人员长期工作在一定区域工作、日常生活都要与该地区发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执行人员在其执行过程中难免要受到“人缘”或“地缘”的干扰,开展执行工作必有难度。
我在XX法院实践的10天中,接触到的执行案例,难度最大的就是地方保护主义的阻扰,其中尤以跨地区执行难度最大;其次便是债务人想方设法转移、隐匿财产以逃避执行,甚至会出现暴力抗法的事件。一些当事人胜诉之后,却得不到法律规定的权益,法院执行部门对此也经常束手无策,这就使得某些当事人对于法院的权威产生了质疑。我认为,如果这一状况得不到有效地改善,久而久之,这些当事人可能就会通过非法律的途径来讨回自己的权益,这样一来,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民事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必须尽快、有效的解决。
制力强迫债务人履行执行依据确定的义务,保障债权人债权全面实现。对现有执行制度中不合理之处予以修改,增加新的执行手段,创设新的具体执行制度。对于要建立科学完善的法律制裁体系,加大对民事执行中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彻底解决现有制裁体系无序和约束无力的现状,树立司法权威,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保障司法独立,树立司法权威。通过国家单列预算,统一由国库开支所需经费,可以摆脱地方政府的控制和支配,减少“人缘”、“地缘”的影响,改善经费不足问题,加强通讯、交通等装备的建设,改善执法工作的物质条件,为法院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