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南通如皋市中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5年江苏南通如皋市中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1997年3月期间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财会类应届毕业生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非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如皋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⑤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如皋市卫计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如皋市卫计委(htt)、如皋市中医院网站()公告。

  (3)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4)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3月19日下午2:30至5:00时到如皋市中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护理专业采取笔试与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他专业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当日,在如皋市卫计委、如皋市中医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有小数则按四舍五入计为整数)确定进入面试或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下轮考试),达不到比例按实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实践技能操作重点考核护理相关技能。

  3.考试总成绩公布,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如皋市卫计委、如皋市中医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社局、如皋市卫计委、如皋市中医院网站上公示七天。拟聘用人选因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已实行准入资格制度的招聘岗位,聘用人选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合同制,拟聘用人员与如皋市中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管理,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通过相应准入资格考试或定级考试后,按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等级标准享受工资、绩效及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本次招聘工作在如皋市人社局、如皋市卫计委的指导下,由如皋市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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