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有要求

  2005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有要求,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今年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执行《2001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01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和《2001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细则》,试题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执行2002年版考试大纲;中医类别蒙医、藏医、维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执行《1999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实践技能考试部分)》和1999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操作方案中相关规定;并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

  通知说,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月中旬为宜。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对于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军队人员,通知要求,从2002年起,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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