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随州市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来源:       点击数:4161      更新时间:2016-04-06

  )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省医学考试中心制定了《湖北省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在鄂单位及省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原则在所在地的考点报考。现役军人统一在武汉考点报考。

  ,以下简称“国网”)进行网上报名,考区选择“湖北”后提交报考信息,点击“上传相关材料”直接链入湖北考区医师资格个人申报平台(

  以下简称“省网”),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后,返回国网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完成个人网上报名程序。

  日公告发布前试报名的考生,需再次登陆国网,调整、核对填报信息,并重新打印《通知单》。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进行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

  工作人员登陆国网和省网核对考生填报信息,审核所有材料,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在国网上输入现场审核意见,打印《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签字确认,缴费后报名成功。

  考点按要求登陆省网进行图片批量审核,确保数据准确;登陆国网进行资格审核,形成并提交考点审核意见。

  申报材料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考生上传的扫描件材料;二类是考点留存的纸质材料;三类是报送至考区的纸质材料。

  以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得报考。全日制专科升本科,以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需保证两个月及以上。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毕业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提交《学校在校证明》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并于

  以我省中专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中职学历查询证明》或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则上不受理外省中专学历报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职学校学历认证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

  日起,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验印发放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包括医药卫生类专业),其相关学历证明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考生根据此规定提供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须提供《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用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无法通过网报系统进行审核的材料原件,如以部队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人事档案等。

  进一步规范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标准化建设。考区将根据规划布局,有选择性的对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考核评估,为申报国家级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设置仍按去年安排组织实施,仙桃、潜江、鄂州、天门、随州、荆门、孝感、黄石、咸宁等

  个考点的中医类别仍统一集中进行考试,考试工作由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负责组织完成。

  、按国家要求今年拟在我考区武汉、十堰、咸宁考点开展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第三站多媒体机考试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年我省继续全面开展公共卫生、口腔类别计算机化试点工作,机考考场仍按去年设置组织实施考试。综合笔试考场调整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上传的证书(如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真实性由考生个人负责。各考点对考生原件进行审核,对考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把关。各考点须与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对本考点考生提供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凡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单位严禁非本单位人员挂名报考,严禁为非本单位的人员出具《试用期考核证明》。凡挂名报考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年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不再进行二次审核,考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参加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请各考点、报名点做好告知工作。在现场审核时发现考生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提醒考生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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