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为民办实事——福建连江县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普法周刊,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地处福建省东部沿海,与台湾马祖列岛隔海相望,是著名的革命老区、侨乡和台胞祖籍地,也是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县。近年来,连江县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各项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当地群众办了实事,得到了群众好评。
2020年初,连江县司法局收到某镇某服装店法定代表人许某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没收、销毁涉案侵权商品,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县司法局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申请人某镇某服装店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事实基本清楚,其作出处罚的程序符合规定。
然而对于从事个体并根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户的许某而言,本该春节大卖的黄金周,却因疫情影响而闭店。为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鉴于许某属初犯,且未售出涉案产品,风险性较低,危害后果轻微,连江县司法局启动了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在违法事实认定、违法行为定性及法律适用无异议的基础上,最终按照法定的最低处罚比例,对申请人许某依法予以减轻罚款处罚,将处罚额度调整为5000元,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不再执行原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调解”作为行政纠纷的创新解决机制有力降低司法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又充分尊重当事人对行政争议解决方式的自主选择权,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安定稳定。
江南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郑某,在出事前刚满20岁,2018年3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连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18年4月18日,郑某到连江县司法局报到后到江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在入矫10天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郑某开展入矫谈话,了解到郑某自幼在村里长大,初中未毕业就休学在家,其父亲靠开摩托车维持家庭开支,母亲是一名幼儿园保育员,兄长常年在美国务工,父母忙于家庭生计,对郑某缺乏人生观教育。入矫以来,其每日待在家中,无所事事,终日利用手机消磨时间,对接下来的生活表示过一天算一天,暂时没有工作打算。
通过与郑某谈心,司法所工作人员明白,郑某对外界的抵触其实是因为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识不到位,认为自己当初未赔偿到位才导致被判刑,对家庭对社会多有埋怨,导致其拒绝融入社会。
针对郑某消极的人生态度,江南司法所对其进行了多次谈话,经过教育矫正,郑某的心态得以较快转变,人也逐渐乐观开朗起来。矫正一年多以来,为了让郑某能够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开启人生篇章,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与郑某敞开心扉沟通交流,同时,对郑某进行心理健康疏导,消除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从而能够勇敢地走出家门,走向社会。
为帮助郑某顺利融入社会,司法所先后联系镇关工委、人社局等对郑某开展面对面帮扶教育活动。针对郑某想学习厨艺的意愿,协阔安排其免费参加了由人社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安排郑某参与“爱我家乡、保护环境”志愿者行动,通过开展敬老、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培养其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之心。郑某表示很珍惜现在的自由和幸福生活,会认真认罪悔罪,痛改前非,真心接受矫正,提高修养,积极改造,不辜负司法所的教育和帮助。
如今,郑某身兼数职,靠自身的努力在一家车厂担任买卖二手车的业务员,同时利用自己曾经学厨的手艺,在朋友家的麻辣烫店担任厨师,但也能靠自己的双手满足生活所需。
2020年1月7日下午,农民工毛某与严某来到连江县调解中心申请帮助。毛某表示,他与严某共同受雇于莫某在连江县某村的建设公园工程中从事建设围栏工作。依照约定,工作完成后,莫某应支付毛某和严某剩余款项4808元,可这笔款项莫某未支付。毛某与严某均是外地人,恰逢年底,都希望可以早点拿到钱回老家过年,眼见剩余的报酬一直没有着落,毛某与严某心里着急,遂找到莫某,要求其尽快支付剩余工资,三人言语不和产生了冲突。于是,毛某、严某来到县人民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接到申请后,县人民调解中心立即受理了该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了莫某,莫某表示同意调解。第二天毛某、严某及莫某如约来到调解中心接受调解。毛某希望能要回应得的工资。莫某则表示双方没有签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工资。
调解员解释:“根据你们双方情况,结合毛某、严某提供的收据,你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就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在证据面前,莫某表示自己确实欠了毛某与严某4808元报酬,但欠钱不给也并不是自己的本意,而是该工程还没有验收完毕,工程款未完全到账。莫某承诺,只要工程款一到账,会立刻安排支付欠款。对于莫某的这些话,毛某、严某并不认可。毛某说:“我们老家都远,工程款如果总不到账,我们难道要一直在这里等下去吗?我们现在都没有生活费了,这些花费谁来负责?”
见毛某与严某情绪激动,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开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最终莫某认可了该笔欠款,而毛某等人也决定再给莫某一个月的时间支付剩余工钱。在调解员细致耐心说情释法下,妥善化解了一场劳务纠纷,为农民工讨回了辛苦钱。
近年来,连江县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设法治连江为目标,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多项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连续21年蝉联七届省级文明单位;连续6年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被司法部确定为中直机关青年干部“根在基层”调研实践活动全国唯一调研点。
原标题:《司法行政为民办实事 ——福建连江县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普法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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