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财政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各地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拓展保障渠道,提高补助标准,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缓解了农村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2009年,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启动了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省政府提出用3年时间实施“百万农户建新房”工程,每年新建农房100万户,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8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工作目标。为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各级财政部门三年筹集资金百亿元,为加快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提供了坚实保障。
省财政三年安排专项资金6.4亿元,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市县财政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三年筹集资金90多亿元,对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农户予以补助或贴息扶持,并积极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参与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据有关部门提供,三年来,全省累计新建农房320多万户,改造危房61万户,建成新型农村社区8000多个。农房建设完成投资近4000亿元,带动了建筑建材、装饰装修、家具、家电、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20多个相关产业发展,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555亿元,带动税收261亿元。农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农村内需得到有效拉动,农村经济实现了稳定增长。
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11年,安徽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省政府分别于去年9月份和12月份在潜山县、利辛县召开农村危房改造现场会,大力推动危房改造进度,提高施工质量。在中央财政拨付6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省财政加大投入,又安排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全部于当年5月和8月分批下达到县,并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据统计,去年国家下达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10万户,安徽实际落实了10.3万户,且全部竣工。全国危房改造农户信息管理系统显示,在安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受益户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与农村低保户所占比例达到43%,位居全国第一。
在资金落实方面,省上已下拨2012年首批2.4万户的中央及省级危改补助资金4.032亿元。西宁市、海北州、海南州、黄南州等地已落实配套资金1872万元,占全省地方应配套资金的23.4%。其中,海北州640万元、黄南州480万元,均已全部到位;西宁市到位448万元,占该地区应配套资金的20%;海南州到位304万元,占该地区应配套资金的47.5%。
在工程进度方面,截至5月10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已确定对象25158户,已开工6295户,占确定对象数的25.02%,其中,海东地区已开工建设1603户,海北藏族自治州1491户,西宁市1203户,黄南藏族自治州1099户,海南藏族自治州728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171户。其余18863户正在积极备料,等待开工。
2008年以来,朔州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912户,为计划24178户的70%,预计到2013年可全部完成。本年度第一批危房改造任务已下达5086户,预计可申请中央和省级资金4000多万元。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朔州市严把三关,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朔州市财政、建设、发改三部门严把三道关。
一是资金申请与资金分配关。首先由财政、建设、发改三部门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严格审核,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下一年度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申请及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接到上级补助资金文件后30日内连同本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二是资金使用管理关。确定县级财政、发改、住建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管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且对该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车辆、通信设备购置及生活补贴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也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三是绩效考评关。结合日常、年度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工作,建立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到位情况、任务完成和改造质量等进行考评,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效。
一是在时间结点上突出一个“早”字。明确任务、快速行动,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要求乡镇迅速下到各村组做好调查摸底、建立台帐,汇总上报等工作;并做好入户鉴定,等级确定,危房鉴定等工作。
二是在创新举措上突出一个“结”字。与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相结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统筹推进的结合文章,确保80%以上建房对象集中安排在2011年在建新农村建设省扶点区域或2012年拟安排新农村示范点区域,每个建设点集中连片10户以上,引导附近区域危房改造户集中建房,有效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有新房有新貌;与灾后重建、深山移民、地质灾害点搬迁等工作相结合,借鉴县困难群众建房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是在推动落实上突出一个“稳”字。成立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新农村建设分管领导统筹抓、协调抓,指定专门干部负责落实,建立乡包村、村包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和谐稳定的工作局面;公平公开、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通过召开理事会议、村民会议确定对象,所确定的对象能得到群众认可。
四是在操作程序上突出一个“严”字。严把“申请、评议、公示、审查、审批、验收”程序关。确保申请符合要求,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和集体评议;做好民主评议结果、审查结果、审批结果公示工作;验收合格后标注时间“2012年”和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
五是在部门协调上突出一个“融”字。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求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主动融入,积极履职,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六是在档案管理上突出一个“细”字。把文字资料、图片、影像等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台帐》,将危房对象家庭情况、危房等级、补助水平、自筹资金、动工时间、完工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对维修改造前、中、后的房屋照片进行整理归档,纸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电子档案录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规范。
七是在体现成效上突出一个“特”字。在完成省下达的工作任务的同时,彰显工作亮点。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巩固推广县新农村建设拆旧建新村庄整治和困难群众建房的好做法,抓点示范,凸显工作成效;全力抓好3-5个集中连片、规划经济实用、节能环保、富有特色的农村危房改造样板点,通过以点带面,整体体现工作成效。
南漳县财政局自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积极作为,开展绿色通道,强力整合资金,两年累计扶持危房改造资金1475万元,实现危改农户2458户,消除了农村困难农民住房安全隐患,改善了农村困难农民居住条件。
一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补助对象摸底调查和认定的基础上,积极将财政、民政、残联、扶贫等农村相关惠农资金整合起来,捆绑投入到农村危改中去,进一步减轻了补助对象的负担,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确保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是严审补助对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按照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一般困难户的顺序安排危改资金,切保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房和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危房改造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涉及危改工程的乡(镇)也及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是强化统筹规划。注重统筹兼顾,主要向困难户、深度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户倾斜。注重与镇区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注重保护旧有建筑风格,突出民族特色。注重民主管理,被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乡(镇)受理申请后,必须在村组进行公示,规范审批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资金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的原则,将民政、财政、交通、发改、建设、残联等渠道的资金进行整合捆绑投入,形成建设合力。
四是强化跟踪问效。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任务,严格实行工作问责制;加强资金管理,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实行专款专用;建立目标考核验收机制,奖优惩劣;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每月报送一次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每季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督查一次,危房改造结束后乡(镇)及时上报当年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2011年,全县投入财政资金400万元对27600平方米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直接受益农户400户,预计2012年3月底前可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危改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快了全县新农村、新社区建设步伐,有效缓解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