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即将开始,为做好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3) 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须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3) 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须2014年12月31日前注册)。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