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被判刑后还能再当村医吗?,众所周知,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判刑后,一般来说会被开除,“饭碗不保”。那么,乡村医生被判刑后,还能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吗?
乡村医生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1985年1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不再使用“赤脚医生”名称,巩固发展乡村医生队伍》一文,到此“赤脚医生”逐渐消失。
2004年1月1日起实行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也就是说,要想从事乡村医生工作,需要取得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回到本文主题,乡村医生被判刑后,是否还能再当村医,也就取决于是否还能再取得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二)受刑事处罚的”。
根据上述规定,也就是说乡村医生在被判刑后,所取得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是会被注销,也就是说乡村医生在被判刑后不能再当村医。
同样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也就是说,乡村医生在被判刑后,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满2年后,便可以再重新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得到县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便可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