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师法即将出台医生执业受重大影响,的人事、薪酬、职称、奖励制度、基层医生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2.对于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精神卫生等传统概念里“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适当津贴。
3.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自由。
1.原《执业医师法》中,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五年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新草案删去了此内容,也就是说,中专学历将不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依据。
2.草案给出了五年“过渡期”:在本法施行前、后五年内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
3.对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医学生及医学毕业生相关临床行为做出新增规定:明确应当在执业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参与临床活动。
执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应当以其中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备案等手续。
医师所在的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不得无故阻拦、限制医师的多点执业,或以内部考核、职称评定等方式给予多点执业医师不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