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攀枝花米易县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人公告

  2020年四川攀枝花米易县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人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攀人社发〔2012〕21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米易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拟直接考核招聘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及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

  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米易县202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可考核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的资格,责任自负。

  2020年11月20日(9:30—15:00)在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贵阳市北京路9号)广场报名。

  2020年11月21日(9:00—12:00)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体育场)报名。

  2020年11月23—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米易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办公室(米易县攀莲镇桥西街17号208室)。

  现场报考人员须填写《米易县202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资格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免冠近照1张(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招聘单位及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后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米易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所有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攀西人才网和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规定的时限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米易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县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顺利进行,维护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1:米易县2020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米易县202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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