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医师法草案修订:医师执业或有新规则!近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二审稿。在医师执业方面,草案二审稿作出多处修改。
有些常委委员、地方提出,应积极稳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并进一步明确医师执业规则,加强执业规范。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医师注册条件、信息发布等相关制度。
执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当以其中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备案等手续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医师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四是明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及时予以公告,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站等提供医师注册信息查询服务。
有的常委委员、代表和部门提出,针对“伤医”“医闹”等突出问题,应当进一步强化对医师执业安全的保障。
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同时增加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