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三年内一半以上村医要达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近日,山东省卫健委、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决定用三年时间,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实现县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与大医院不同,基层医疗机构的编制比例有上升趋势,空编率在相应下降,以稳固基层医疗队伍,提拔医学人才。
《规划》提出,积极推动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增强基层岗位吸引力。落实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标准,以县为单位空编率降至5%以下。
空编率的下调意味着编制占有率上升,基层医疗机构将有用之才纳入到编制之内,提高编制利用率,配齐配强基层机构人才队伍。
《规划》提出,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
这项政策在前不久山东省发布的《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中已经明确,通过“县管乡用”等方式,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到2022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个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
可以说,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是一个新岗位,新职业。它的诞生代表着政府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视,以及公卫服务走向专业化、系统化的趋势。
《规划》要求,乡村医生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服务人口1-1.5‰配备,积极推行县招乡管村用。
新进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三年内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达到50%以上。
这项要求一方面要求基层医疗机构需大力吸引高素质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另一方面也倒逼现有在岗乡村医生提升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村级医疗队伍同质化水平。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体制机制。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基层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
按照国家对乡村医生的要求,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的方向不会变,转化的脚步也在加快。
山东省给的三年期限,是对广大乡村医生发出的一个信号。随着规范化管理的提升,村级医疗队伍素质必须达到同质化要求,才能化解目前的发展瓶颈和障碍,打造一只专业化村级医疗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