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分数线确定,按照卫生部《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的通知》和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乡镇苏木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各地圆满完成了乡镇苏木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工作。现将2011年乡镇苏木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笔试分数线的划定及资格证书的发放和执业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1年全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分数线为:临床乡镇苏木助理执业医师167分;中医(具有规定学历)乡镇苏木助理执业医师111分。
乡镇苏木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发放及执业注册工作统一由自治区卫生厅负责。乡镇苏木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与资格证书同时发给考生。乡镇苏木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中执业地点以考生报考时试用期所在机构为准,一经注册五年内不得变更执业地点。
卫生部统一建立乡镇苏木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数据库,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卫生厅网站公布。